Korea: National Duty vs Conscience

出自Ta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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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正在警察屬服軍役的年輕人在假期後決定不歸隊,並且宣佈誠實說出內心話。原因是他對於抵制參加燭光悼念集會的民眾感到罪惡感。他的決定引來很多迴響,大都反對政府,而支持他不完成兵役。 1949278029_daa62706_sg1l3899.jpg


一個網民針對這項事件提問:

一個正在警察局服兵役而被派去抵制燭光悼念集會的年輕人, Lee Kil Joon,發表了 “良心告白” 而他的告白成為一件大事。警員 Lee Kil Joon 是首爾 Jungrang 警署犯罪預防和巡邏隊的成員,他一夜不歸也沒回去部隊。他二十七號晚上在首爾的 Sinwondong 天主教教會召開記者會,並且在這之後開始無期限就地罷工,抗議暴亂和義務警察人力制度。
他說,“當我以一個警察的身分工作,我覺得我們被掌權者放進了我不想要的情況” 而 “我認為我必須以清楚的聲音反抗這個壓迫” [...] 你們對於他認為被派去強行抵制抗議者違反他的良心而拒絕返回部隊的行為,有什麼意見?

許多網民支持他的勇氣,並且指出軍隊風氣的問題。

Lee Kil Joon 對於強行抵制參加燭光悼念集會的民眾的舉動發表了良心告白。他說當他聽到他的隊長發令將參加燭光悼念集會的民眾“偷偷在暗地裡打”,和看見人民警察任意的壓制民眾時,他開始對自己產生疑問。最後他決定出自良心表示反對。但是有人卻批評他。一些保守團體認為他是瘋子。為什麼他會被責備成這樣?因為他“反對義務兵役”?我想問問這些保守團體,他們恨他是否因為他揭發了事實?因為他對於警察的壓制感到懷疑和罪惡感,因此他發表良心告白。如果這些警察尊重抗議自由而不去強行壓制他們,這件事或許也不會發生。
無論他的父母親怎麼勸他,他想指出的是這些警察用錯誤的方式壓制了這場集會。誠實的想想看。即使你是一個必須要把集會解散的警察,當你的隊長對你說“偷偷在暗地裡打”,你會怎麼感受?就因為公民發起集會遊行,就要把他們拖到看不見的地方打?這不是暴力嗎?在維護法律與秩序的前提下,毆打民眾也是不對的。這就是為什麼他做了他的決定。你們不讚賞他的勇氣,反而譴責他?當然,逃兵也是不對的。不過,解決為何警察無法完成他的任務的問題才是要務。

不過,在韓國,和兵役有關的問題一直都很敏感。不少網民認為他的行為不是在反抗當局,而是在逃避兵役。

[...] 當你看新聞時,這件事好像很了不起。但在我看來,這不過就是一個被寵壞了的人不想去當兵的故事。我們來看看他說了什麼。“我很難接受自己當一個默默遵從指令,被派去壓制抗議的人。我感覺自己的人性完全被燒光了。” 目前,全國有六十萬年輕人跟他處於同一個情況下。他們是生是死都必須遵從指令。如果他是個平民,那我可以了解他為了逃避他所屬公司或組織的壓力而做出的決定。這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一個尊重人權的社會。
但是,身為一個警察,他不應該在公眾下發表他的想法。如果你是一個韓國的青年,服兵役是你必須經歷的責任與義務。以一個警察和軍人的身分,你必須負責任和維持秩序。但想想他的自私,他無視一切。雖然那可能是個不合邏輯的指令,但那還是一個你該遵從的特別團隊。就像是他的堅持,他是個好人,他沒辦法遵守不合邏輯的指令。如果我們承認他是對的,還有誰會去當兵?誰會去當鎮暴警察?
在打仗的時候,司令在喊“前進”,你在前面卻說你不想殺人。你自己發表了良心告白然後棄械投降。那誰來保護這個國家?這跟鎮暴警察沒什麼兩樣。警察和軍人都該聽指揮行動。如過他們不這麼做,警隊和軍隊就會馬上瓦解。誰喜歡違背自己良心去遵從命令呢?每個團體都有你該遵守的法則。即使有些法則是錯的,應該修改,也不該用這個年輕人所做的方式。
因為他的自私,其他在他隊裡面的警察會怎麼想...如果你當過兵,你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服完兵役猶如穿越人生中的一道門

[...] Lee kil Joon 現在一定因為良心發現而難過不已。不過,我求他再多忍受點。[...] 我們在說的是一個人的人生。他父母現在的處境多麼困難?我認為最好的方式是,他揭發了這個不道德的行為後就回到部隊。[...] 就我的經驗來說,大部分的警察都是一般人。除了一些有政治傾向的,大部分的警察會擋住燭光悼念集會的民眾不是因為他們支持李明博。那是他們的工作。簡單來說,他們不過是在執行任務。他們這麼做只是為了生計。就算是在部隊裡,他也能有很多機會可以觀察和反省自己的人生。他可以在部隊裡培養出一顆擁有關愛與溫暖的心。

讓我們把他送回他的部隊吧!讓我們拯救一個人的未來![...]

其他人把這件事視為用來廢除徵收服兵役的年輕人進入鎮暴警察制度的罕見機會。

[...] 為什麼我們應該保護 Lee Kil Joon 昨天在天主教教堂的燭光悼念集會,新進步黨黨代表 Lee Duk Woo 解釋為什麼我們必須保護他、作戰警察的規定,背景,和目前的問題--一個浪費資源和隨意派遣軍人的國家。這是違反憲法第24-25條。簡單來說,鎮暴警察是軍人,因此以法律上來說,除非是戒嚴,否則他們並不能阻擋平民。十七年來,這是我們第一次為了一個個人申請請願。所以,Lee Kil Joon 的決定是很重要的。如果我們沒有他,就不能申請請願。

在一九九一年,一個暴亂警察發表過良心告白,而我們因此申請廢除鎮暴警察的制度。但在盧泰愚政權下,我們的申請以五比四的票數被否決。十七年過去了—對於人權和世界的了解在十七年應有所改變—而我們現在有機會申請請願。十七年來的機會。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應該保護 Lee Kil Joon。

你知道嗎?當一個警察不顧上司的指示而離開部隊,他可能入獄三到十年。Lee Kil Joon 面對了艱難的抉擇。他會被反對他的人威脅,勸阻,在他請願的過程中受苦。因此,並沒有很多鎮暴警察願意發表 良心告白,他們寧願放棄。但他申請了請願,如果他被交到另一邊,他將遭遇更艱難的處境- 那麼多的壓力對他一個人來說不是太過了嗎?[...] 8月 05, 2008